维修中心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4-04-08 点击数:

为了加强对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以下简称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维修工程的质量,严格维修工程的预决算和审计管理,特制定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一、维修工程的范围:
  1、办公、教学、实验等公房及公共场所的维修改造;
  2、教职工住房公用设施与公用建筑部位的维修;
  3、后勤生活设施和用房的小型维修;
  4、校园道路、广场、景点、湖(水)、桥梁等零星基建工程;
  5、水电设施的维修;
  6、小型土建、水电改造、房屋维修等项目。
   
二、维修工程的申请与提出:
  1、需要维修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向后勤保障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向后勤保障处提出),报告写明项目要求及实施计划,提出初步方案;维修改造应由学院在报告上签署意见。
  2、后勤保障处接到报告后进行现场勘察,并对项目的建设规划及范围是否合理、项目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和必须做进行审查,对需要立项的工程必须向学校领导或基建处汇报按程序办理,经有关部门论证后编制概算。对暂不立项的项目,要及时给予回复,并说明理由。
  3、校园道路、景点、环境等零星工程由后勤保障处根据学校实际,提出建设意见。
  4、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管理流程。
  
三、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由甲乙双方各选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共同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并按项目地点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监督。
  2、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采用招投标方法采购(或招投标定价),由甲方在市场调研后指定规格、型号、厂家、品名及价格。具体办法见《零星及修缮工程材料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
  3、工程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要有详细记载,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工程量较大的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要请校基建处查验。
  4、工程施工中一般不予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经论证后要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说明变更理由,超过10000元的由处领导批准上报学校。
  5、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和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单。
  6、工程资料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四、工程结算与审计: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在半月内将有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的结算书和竣工资料报后勤保障处进行决算初审。
  2、后勤保障处决算(15个工作日)完毕。
   3、后勤保障处根据审核结论及时整理档案资料,并根据合同规定提出工程决算意见,报处领导审批。
  4、工程付款须有项目、预算、合同、验收单、决算及审计等全套资料,经后勤保障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报处领导签字后付款。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后勤保障处既维修中心。

 

 

华东交通大学后勤保障中心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邮编:330013   技术支持:计算机紧急响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