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物业管理科安全管理,确保教学、科研秩序的开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定如下:
1.值班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期间佩带上岗证,保持电话畅通。
2.值班员要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大楼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实行日、夜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向物业管理科汇报,并填写检查记录。
4.掌握、熟悉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消防知识,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持其功能完好。
5.楼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炉具等各种明火,不准囤积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不准焚烧纸屑杂物。
6.严禁在配电间、消防通道存放各种易燃物、杂物、保持配电间、消防通道干净、整洁。
7.值班人员在突发情况下,坚持优先确保现场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方案。
8.晚上关闭大楼通道的门窗、照明、水阀;对报警器、监控器进行布防,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9.冬季使用电暖器,做到人走即关,夜间睡觉禁止使用。
10.如遇冰雪天气,值班员负责在进门台阶处铲出一条人行通道,有防滑用具,应及时铺设在台阶位置上,并提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