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 市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责任标准。落实学校水电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材料,搞好本校的节能日常工作。
(二)负责协助制定学校节能工作规划、计划、方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定期和学院(部门)节能联系人业务指导和沟通。督促各单位节水节电指标完成情况。
(三)负责全校节能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及日常管护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节能立项,争取资金补助。
(四)负责学校水、电、油支出、回收的核查,对使用状况跟踪,提出合理化的节能建议及改造方案。并核查计量数据,对节能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及组织按时向教育厅、南昌市上报,并按省市要求编写能源浮动分析报告。
(五)负责学校公共机构用电、空调制冷制热面积(空调匹配)的审核工作以及各学院(部门)水、电指标的分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节能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和绿色生活常识,收集、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设备。
(七)定期组织校环保协会、校权益部等学生社团举办节能环保主题活动,并按时向省市节能监管部门汇报活动总结报告。
(八)深入现场,及时解决校园存在的能耗、环保问题,随时掌握节能、环保目标的完成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九)负责与省教育厅、省公节办、省市发改委、环保厅、水利部门等能源管理部门以及兄弟院校节能部门的对口联络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