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之家”情况验收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职工之家”验收评比小组于11月16日至22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看现场、评比打分等形式,对申报“职工之家”验收的分工会进行了检查验收,对分工会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评比。
在各级党委、行政的领导支持下,各分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工作亮点纷呈,紧扣“家”文化的本质,加强工会活动阵地建设,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职工生活、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根据检查验收评比小组综合评比,校工会研究决定:
一、授予以下分工会为“模范职工之家”(9个)
艺术学院分工会
理学院分工会
图书馆分工会
土木建筑学院分工会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工会
基础实验与工程实践中心分工会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后勤保障中心分工会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分工会
二、授予以下分工会为“先进职工之家”(10个)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分工会
国际学院分工会
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
网络信息中心分工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机关分工会
人文学院分工会
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分工会
软件学院分工会
三、授予以下分工会为“合格职工之家”(2个)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轨道交通技术创新中心分工会
四、奖励
1.对“模范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合格职工之家”授予荣誉牌匾。
2.工会工作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工会集体的重要依据。
3.活动经费奖励:
奖励“模范职工之家”分工会活动经费5000元;
奖励“先进职工之家”分工会活动经费3000元;
奖励“合格职工之家”分工会活动经费1000元。
希望获得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模范精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实叫响“模范职工之家”品牌。同时希望其他分工会继续努力,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水平,落实工会量化考核工作,共同把各分工会的“职工之家”建设成教职工学习交流的成长之家、休闲健身的快乐之家、温馨和谐的幸福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