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办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4-11 点击数: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任务标准。

(二)负责制定学校节能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校节能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及日常管护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节能立项,争取资金补助。

(四)负责学校水、电、油支出、回收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及上报。

(五)负责学校水、电的节能技术改造和使用状况的跟踪检查,并提出合理化的节能建议及改造方案。

(六)建立和完善节能工作台帐,并且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备案工作。

(七)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节水型高校”、“水效领跑者”等申报材料的收集、汇编及上报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校二级单位节能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校节能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和绿色生活常识。收集、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设备。

(十)完成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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