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中心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4-07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下级与上级、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保证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华东交通大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结合后勤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按内容对口、逐级进行。上下级组织之间,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领导班子内部,副职向正职请示报告。日常工作对口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由后勤中心综合管理科逐级请示报告。

        二、请示报告的内容

        1、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需要本单位加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事项。

        2、事关后勤中心重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

        3、有关职工思想稳定的重要信息。

        5、按规定应向上级机关报告或对全后勤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6、重大问题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难以统一认识的问题。

        7、贯彻执行既定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遇到新的情况,需要对原部署、决议和决定做出调整的重要情况。

        8、分管工作的重要信息,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处置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及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需要上级答复处理的特殊问题,拟将出台的重要规章制度、改革措施。

        9、分管工作中需要其它部门配合、协作的重要事项。

       10、分管科室或干部中出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1、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各支部可自定本支部需请示报告的内容。

       三、请示报告的形式

       请示报告根据内容和时间要求的不同,可分别采取会议、书面、电话或口头等形式进行。紧急、重大问题应立即以电话形式先行报告。

       四、请示报告的要求

       阶段性工作定期请示报告;紧急及特殊问题即时请示报告;影响重大、事关全局的问题立即请示报告;需进一步了解清楚的,先行报告初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详细情况随后报告。请示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言简意赅。

       五、请示报告的责任

       1、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上下级之间权责关系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与负责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后勤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坚决克服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和自由主义,保证上级政令和决定在后勤的贯彻落实。

       2、各支部、各科室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后勤中心主要领导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做到客观真实,渠道畅通,传递迅速。后勤中心综合管理科是及时收集重大情况的总渠道。

       3、各支部、各科室应根据本制度精神,建立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由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将本支部、科室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问题向后勤中心领导请示报告。凡发生重要情况迟报、漏报和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党政正职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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