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餐饮科科室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切实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二、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严格监督各餐饮公司的履约情况。
三、 严格监督各餐饮公司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账建立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地沟油”及腐烂变质的原材料进入食堂。
四、 严格监督各餐饮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包括:环境卫生、公共卫生、个人卫生等)。
五、 接受并妥善处理就餐师生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督促各食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六、 做好各餐饮公司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 督促个食堂做好员工政治、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八、 完成餐饮科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