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处安全建设,健全治安防范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各项措施,保障后勤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综治工作中心领导责任制,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工作原则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的工作要求,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制度、有记录,实行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落实逐级负责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与本中心(部门)所属各部(组)和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签订相关责任书。
2、对本部门的各种影响政治稳定和内部安定的因素,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果断处置。做到全年无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人员,本部门内部稳定。
3、强化安全信息收集汇报制度。保证各类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防止漏报、延报、误报,不得瞒报。
4、本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学校的一切用电要由专业人员按电力规定进行安装.对违章用电,私自偷电,乱接电源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人身事故学校概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切实抓好防火工作,落实好各项宣传教育及防范措施,明确各级责任,经常检查电线及安全用电情况,按有关安全规定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灾隐患。公共场所和库室要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6、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教育制度,全面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员工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活动,特殊岗位人员必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员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7、本部门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学校和后勤保障处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事故隐患。本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要追究当事人以及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2014年12月,由后勤保障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并按照《华东交通大学内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的有关内容检查评分,确保本单位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
维修中心主任: 第一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