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中心信息反馈制度

作者: 时间:2014-04-08 点击数:

为畅通后勤保障处维修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后勤保障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时效,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维修中心信息反馈制度。

    一、     维修信息反馈流程:处领导、维修中心主任、部主任、学校教职工。

    二、     维修信息反馈时间:

1.  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  所有维修信息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天。

3.  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的上级汇报。

4.  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维修中心主任及处领导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  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三、     各维修部维修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的严重后果,影响后勤保障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视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四、     维修信息反馈要求

1.  各维修部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  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据务必准确。

3.  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  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

给予处罚。

 

 

 

 

华东交通大学后勤保障中心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邮编:330013   技术支持:计算机紧急响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