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校园
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校园,倡导节约风尚,实现节约与保障同步,学校在设立“华东交通大学节约型校园建设委员会”的基础上,2013年4月正式成立了副处级单位“节能工作办公室”。挂靠后勤保障中心,由后勤保障中心副主任兼节能办主任,设置专职技术人员两名。
节能办公室以智能化节能监管、节能宣传、节能制度规范等手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2011年获得水利厅、教育厅首批颁发的“江西省节水型高校”荣誉称号。2011年获得南昌市颁发的“十一五全市节能先进单位”。2012年参加江西省政府考核和教育厅一起被评为“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先进单位”。 2013年6月,“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国家评估组对南昌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中期评估,我校作为南昌市节水先进单位代表接受了评估组的现场验收。并对学校污水处理及回用站等节水技术给与好评。2013年9月,我校“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平台”项目通过住建部验收。2013年12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李兆宇副司长带队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组,对我校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对我校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中的独特做法做了充分肯定。
节能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责任标准。
2、负责制定学校节能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节能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及日常管护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节能立项,争取资金补助。
4、负责学校水、电及燃气年度经费支出、回收的管理,并核查计量数据,对节能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及上报。
5、负责学校水、电及燃气的节能技术改造和使用状况的跟踪检查,并提出合理化的节能建议及改造方案。
6、建立和完善节能工作台账,并且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备案工作。
7、负责制定全校二级单位节能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校节能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和绿色生活常识。收集、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设备。
9、完成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